黨辦字【2020】10号
ag真人百家家乐平台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試行)
根據黨組字〔2018〕22号《中共河北科技師範學院委員會二級學院(系、部)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試行)》,結合學院工作實際,制定實施本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黨政聯席會議是學院重要事項的最高決策機制和最終決策形式。黨政聯席會議主要研究決定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涉及辦學方向、教師隊伍建設、師生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由學院黨組織先研究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在教師引進、課程建設、教材選用、學術活動等重大問題上,由學院黨組織先審核把好政治關,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不能用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組織會議和院務會議的職能,同時要保證黨政聯席會議對學院(系、部)重大事項的決定權。
第二條 黨政聯席會議組成人員為學院領導班子成員,黨政辦公室負責人列席會議。根據議題内容,會議主持人可确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黨政聯席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員到會方能召開。
第二章 議事範圍
第三條 黨政聯席會議議事範圍為學院發展改革穩定的重要事項。主要内容包括:
(一)學習傳達上級有關部門和校黨委、校行政的有關會議及文件精神,研究貫徹落實的具體安排意見和措施。
(二)研究決定學院向校黨委、校行政請示和報告的重要事項。
(三)研究制定學院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四)研究決定學院突發性重大事件中的重要事項。
(五)研究決定學院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學科建設、實驗室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社會服務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六)研究決定屬于學院權限範圍内的人才引進、人事調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師國内外進修培訓、學術交流合作、教職工年度考核、教職工獎勵與懲處等重要事項。
(七)研究決定學院招生與就業、學生教育管理以及學生獎勵與懲處等重要事項。
(八)研究決定學院财務預決算方案、大額資金使用、職工收入分配方案、儀器設備的申購計劃、定期通報财務收支情況等重要事項。
(九)研究制定學院重要規章制度。
(十)涉及“三重一大”事項,按照《中共河北科技師範學院委員會關于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黨辦字〔2016〕23号)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研究決策。
(十一)研究落實學校黨委、學校行政交辦的其他重要工作。
第三章 議事程序
第四條 黨政聯席會議的議事程序:
(一)學院建立經常性溝通制度,黨政主要負責人要根據學院工作需要随時、經常的溝通工作情況和重要事項。
(二)會前協商确定議題。根據議事範圍,黨政聯席會議議題可由書記、院長提出,也可由副書記、副院長提出,但會前要在領導班子成員充分醞釀溝通的基礎上,由書記、院長協商确定。
(三)會上充分讨論研究。上會議題分别在書記、院長的主持下,逐項進行讨論研究。
(四)作出決議、決定。在充分讨論研究的基礎上,按照議事規則,會議組成人員集體表決,形成決議、決定。
(五)組織實施決議、決定。決議、決定形成後,根據事項内容,分别由書記、院長責成領導班子成員組織實施。
第四章 議事規則和要求
第七條 黨政聯席會議的議事規則和要求:
(一)黨政聯席會議分别由書記或院長主持。屬于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黨務政務公開、統戰工作、群團工作、安全穩定工作、學生教育與管理等方面的事項,由書記主持;屬于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學科建設、實驗室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招生就業、社會服務、專業人才引進調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職工獎懲、學術活動、經費使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事項,由院長主持。屬于黨政工作交叉性事項由書記、院長協商後确定由書記或院長主持。
(二)黨政聯席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别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對議題進行集體讨論決策,個人或少數人無權決定學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黨政聯席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組成人員出席方可開會。需要表決的事項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獲得應與會人員半數以上同意方可形成決議、決定。表決可采取口頭表決、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
(三)黨政聯席會議實行一事一議。由主持人确定專人就議題作簡要說明,與會人員應充分進行民主讨論,然後由主持人做出總結,形成會議決議、決定。與會者要充分發表意見,并明确表達自己同意、不同意或棄權。對意見分歧較大的議題,應暫緩做出決定,待進一步醞釀、協商後,重新提交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四)黨政聯席會議不搞臨時動議。除突發性重大事件外,凡未列入議題的臨時動議,聯席會議原則上不進行讨論。
(五)黨政聯席會議實行回避制度。凡議題涉及與會人員本人或其親屬的,與會人員應主動回避。
(六)黨政聯席會議成員要自覺遵守會議制度。會議組成人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要向書記或院長請假,不能出席會議的成員,對會議議題如有意見和建議,可在會前以書面形式提出,會上主持人要說明其原因,會後由主持人向其通報會議形成的決議、決定。
(七)黨政聯席會議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凡屬保密事項和會議成員個人意見,會議組成人員必須嚴格保密,違者要追究責任。
(八)黨政聯席會議一般安排在每周周四上午召開進行,必要時可根據需要随時召開。
(九)黨政聯席會議要安排專人負責記錄,記錄應由書記、院長簽閱确認後歸檔。
第五章 決議、決定的實施與監督
第八條 決議、決定的實施:
(一)黨政聯席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級組織反映,但在本級和上級組織未作出改變之前,必須無條件服從,并在行動上堅決貫徹落實。
(二)黨政聯席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的實施,要按照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職責分工落實到人,由責任人認真組織實施,并将落實情況及時向書記、院長彙報。書記、院長要做好指導、協調和督辦工作。
第九條 決議、決定的監督:
(一)黨政聯席會議内容應整理成會議紀要,會議決議、決定的事項要公開透明,需要在周四下午全院例會上,要及時傳達到師生員工,同時注意充分發揮師生員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
(二)決議、決定在執行過程中,書記、院長要及時收集掌握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如果确有必要改變的,應提請聯席會議進行複議,視情況作出适當的調整。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制度由學院黨委負責解釋說明。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