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教學是高等學校人才培養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創新精神及實踐能力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為了總結實驗教學經驗,找出實驗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不斷提高實驗教學質量,學校要經常性的進行實驗教學質量檢查、評估。
第一條 實驗教學質量檢查、評估工作要納入各實驗室每學期工作計劃,其日常工作以各實驗室為單位,在主管院長領導下進行。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進行督導和指導,教務處、實驗室與資産管理處負責督促和協調工作。
第二條 實行各學院主管領導、教學管理人員及各實驗中心主任聽課制,每學期對每門實驗課至少聽課一次。
第三條 學校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成立實驗教學檢查小組對實驗教學質量進行全面檢查、評估,并對檢查、評估結果進行通報。
第四條 實驗教學質量檢查、評估的主要内容及評估指标等級标準
(一)主要内容
1、實驗教學組織與管理
2、實驗教學文件
3、實驗教學改革
4、實驗教學過程
5、實驗教學隊伍
6、實驗儀器設備配置
7、實驗報告與考核
8、實驗教學效果
(二)評估指标等級标準
詳見附件 1:《實驗教學評估指标等級标準》
第五條 實驗教學質量檢查、評估的主要形式
(一)學院按《實驗教學評估指标等級标準》對各實驗室實驗教學工作進行自查、自評,在學院自查、自評的基礎上,學校實驗教學檢查小組成員對各實驗中心進行檢查、評估。
(二)對實驗課教學質量進行聽課檢查,填寫《實驗教學工作聽課評價表》(詳見附件 2)。
(三)對參加實驗課的學生進行問卷調查,由學生填寫《實驗課學生調查卡》(詳見附件 3)。
(四)召開與實驗課有關的教師、實驗中心工作人員及學生座談會,聽取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記錄。
第六條 實驗教學檢查小組對檢查、評估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對需要整改的實驗項目由實驗室與資産管理處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對于實驗教學中普遍存在的問題,由教務處、實驗室與資産管理處會同學校有關部門采取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第七條 本辦法由實驗室與資産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