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總則
1.繼續教育是保持和提高實驗室工作人員素質,加強隊伍建沒的重要途徑。
2.凡在實驗室工作的人員,每年有權接受80~100小時的科學文化知識,以及有關法規的教育。
3.培訓以結合本職工作的在職和短期培訓為主,少量的進行離職長時間攻讀學曆教育。
4.攻讀在職研究生、申請報考專科、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必須從事實驗室工作滿兩年以上方可申請報考。
5.凡申請報考專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的,隻準報考兩次。
第二條 報考研究生
1.本科畢業,在從事實驗室工作兩年以上的時間裡,完成實驗教學等工作量。
2.專科畢業、從事實驗室工作三年以上,且完成實驗教學等工作量。
3.報考前不給長假,不得影響工作。
4.符合研究生招生的報考條件。
5.報考的審批手續:每年新學期開始,向所在單位申請,報實驗室管理科經審核批準,填報正式申報表。
第三條 攻讀在職研究生
1.在職研究生是我校為培養高層次實驗技術人員而設立的。
2.在職研究生采取邊工作,邊學習的教育方式。
3.在職研究生學曆4~5年,獲得規定課程的滿學分後,進入論文階段。
4.論文答辯通過後,授予碩士學位。
5.在職研究生免試,但必須具有大學本科學曆。
6.各系擇優推薦,由實驗室與資産管理處協商選送。
第四條 報考專科、業大教育
1.從事實驗室工作兩年以上,方可報考,并且完成實驗教學等工作量。
2.經所在單位同意,報實驗室與資産管理處統一研究。
3.報考專業原則上應是現職所從事的專業,按工作需要申報。
4.由于經費等原因,嚴格把關,控制數量。
第五條 在職和短期教育
1.在職和短期教育,是實驗室工作人員繼續教育的主要形式。
2.實驗室與資産管理處根據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等情況,制定培訓計劃。
3.在職和短期教育記入參加人實驗室工作量。
4.各實驗室應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參加在職和短期教育。